近日,中国基金协会发布了一份纪律处分决定书,对上海寿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了暂停产品备案三个月的监管措施。
据调查发现,该公司违反了《私募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其主要问题在于将所管理的部分基金的投资决策权限外包给第三方,这种行为未能体现受托人应尽的谨慎和勤勉义务。
中国基金协会依据相关自律规则,并结合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等证据材料,对该公司作出了上述处罚决定。
在收到事先告知书后,寿宁投资提出了多项申辩意见。公司表示:
- 其一贯遵循勤勉尽责的职业准则,主观上并无违规故意;
- 此次违规属于首次发生,且事后已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包括配合调查、完善内部制度等。
不过,协会认为:
- 寿宁投资通过让渡投资权限的方式,帮助委托人规避投资者准入门槛,情节较为严重;
- 上述行为已构成违规,并对市场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最终,中国基金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作出暂停该公司产品备案三个月的纪律处分决定。该决定书签署日期为2025年11月12日。
资料显示,寿宁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主要业务范围涵盖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