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募基金的主题投资风格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6月12日正式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主题投资风格管理指引》,该指引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
近年来,部分公募基金存在风格漂移和过度集中投资的问题。对此,中国证监会早在2025年5月便发布了《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强化对基金长期投资行为的引导,并出台主题基金投资风格监督的相关自律规则。此次中基协制定指引,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主题投资基金的投资风格管理,解决风格漂移问题。
根据了解,绝大多数现有的主题投资基金已经在基金合同中进行了相关约定,因此需要整改的数量相对较少。为了减轻新规对基金运作的影响,指引特别为需要整改的存量基金预留了最长17个月的过渡期,确保新政策能够平稳落地。
在适用范围方面,指引明确将"主题投资基金"定义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非现金资产投资于特定投资方向的公募基金。对于未按此约定或约定内容不一致的基金,以及指数基金(包括指数增强基金、ETF联结基金等被动管理产品)和已另有规定的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则不属于指引适用范围。
针对特定投资方向,指引涵盖了特定市值、行业、主题、市场板块、地域及资产类别等多个方面。其中,资产类别通常指企业债、同业存单等细分领域。
新规对主题投资基金的设立提出了五项基本要求:首先,基金名称必须与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一致,确保名实相符;其次,基金管理人需在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明确投资风格及范围,采用可识别或可量化的标准,并避免使用"上下游"、"未来"、"可能"等模糊表述;第三,要求建立并管理风格库,但允许采取其他更有效方式管理投资风格的产品无需建立风格库;第四,关于风格库入库标准,优先采用政府机关、第三方机构的数据或公开市场数据,行业基金应使用可获取的公开行业分类,而主题基金若采用自建模型,则需在招募说明书详细说明其逻辑和筛选指标;最后,规定基金管理人每年主动更新风格库次数不得超过12次。
指引还强调了基金管理人的投资风格管理责任。要求建立完善的风格库及证券出入库审批程序,并坚持组合管理、分散投资和长期投资原则。同时,需加强投资风格稳定性的跟踪与管理。
对于严重偏离投资方向或投资集中度过高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必须建立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不同基金特点进行差异化管理。此外,还要求加强对基金经理交易行为的监控,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并将严重偏离投资方向的情形纳入考核负面指标。
在操作层面,基金管理人需在主题基金成立后十个工作日内向托管人提交风格库,并按照约定频率或次数更新。托管人负责审核确认。对于需要调仓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应综合考虑市场影响和信息披露等因素,避免短期集中调仓对持有人利益和市场造成冲击。
新规还强化了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职责。要求托管人持续监督特定方向证券的投资比例,并在发现投资比例不符合约定时及时提示管理人调整。同时,确保主题投资基金的非现金资产至少百分之八十投资于经审核通过后的风格库证券。
考虑到平稳过渡,指引自发布日起至2026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前预留了5个月准备时间,并在正式施行后设置最长17个月的整改过渡期。这一安排有助于减轻新规对行业和市场的短期影响,确保政策顺利落地。
